抛锚车被撞驾驶员受伤 救助基金来帮忙

11月份,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经过审核医院抢救等费用后,将5.8万余元划入医院账户,为交通事故中受伤殷某某垫付相关的抢救治疗费用。

今年10月11日12时40分许,朱某某驾驶云DGK8** 号车沿环湾路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恰遇头南尾北抛锚在路上的车辆鲁B2LN**。云DGK8** 号车左前部与鲁B2LN**号车右后部相撞,碰撞后,鲁B2LN**号车发生逆时针旋转,殷某某由处于开启状态的鲁B2LN**号车左后门处摔倒于路面。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殷某某被及时送往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后期因手术费当事人家属无法交齐,担心停止后续治疗,家属来到李沧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求助,在事故科民警的帮助下,当事人家属在李沧救助基金服务站申请办理救助基金,李沧区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与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沟通后,决定先行开启绿色通道方案,积极给予当事人治疗、不停药不断药等优先条件进行治疗。

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帮助下,殷某某得到了有效治疗,感谢李沧交警帮助他们及时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韩通科 王伟伟)

编辑:董楠 http://k.sina.com.cn/article_7517400647_1c0126e4705901ulcz.html